為貫徹落實《西藏自治區司法廳西藏自治區財政廳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專職人民調解員配備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全區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現面向社會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況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專職人民調解員7名
(二)招聘范圍
限2023年達孜籍大專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已就業人員不得參加此次招聘。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堅決反對分裂。
2.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未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熱愛公益事業,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調解工作,善于做群眾工作;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專業技能和調解能力。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有一定文字表達、專業水平和組織協調能力,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法律專業背景人員及社會心理學專業者優先錄用。
(四)崗位職責
1.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線索,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預防和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2.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解,在充分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調查了解有關情況的基礎上,通過說服、教育、規勸、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平等協商、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3.做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注重通過調解工作宣傳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4.認真做好糾紛受理登記、調解工作統計、文書檔案管理和報送案例等工作。
5.自覺接受司法行政部門、人民調解員協會的指導管理,嚴格遵守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規定,積極參加各項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
6.認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門和人民調解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1寸證件照、戶口簿、(因上學未遷回的需提供派出所戶籍證明)、畢業證、學歷證書、政審表(見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相關復印件1份。
三、招聘時間及流程安排
(一)報名時間:2023年7月19日9:30—2023年7月25日18:00,逾期不予處理。
(二)應聘者填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1),攜帶學位學歷證明文件、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原件,前往拉薩市達孜區人社局就業辦313現場報名。
(三)達孜區司法局對應聘對象進行資格初審。
(四)通過初審人員統一由達孜區司法局和人社局組織進行招錄,招錄方式由2023年事業單位成績的高低進行招錄(法律相關專業優先),最終錄用人員與達孜區司法局根據相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為一年一簽,試用期為兩個月。
四、薪酬待遇
政府購買薪資由基本工資+績效組成,購買五險,按照拉薩市達孜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達孜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實施意見》(達政發〔2021〕11號)文件執行。
五、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事業單位成績、體檢和政審相結合的方式,擇優聘用。
(一)報名結束后,根據事業單位考試類別報名人數,按照崗位總量/報名總人數×考試類別(A類、B類、C類、D類、E類)確定其每個考試類別的招募數量,并在人社局進行公示,最后由達孜區司法局依據2023年事業單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錄用人選。
(二)體檢及政審,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社會考察(包括應聘人員在原工作單位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情況、思想作風、社會關系等),并組織體檢,對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應聘資格。因在社會政審、體檢中放棄或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復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招聘人員應在收到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到區人民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擬招聘人員體檢結束的2個工作日,按照體檢結果,確定最終擬招聘人員名單,并對最終招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三)招聘后如聘用人員在其考錄公務員后,可憑組織人社部門下發的招錄通知書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公告僅適用于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拉薩市達孜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如有疑問請咨詢電話:6142273
附件1:報名表
附件2:政審表
附件: